沈氏门庭人丁稀薄,因其未婚妻已于兴武十二年与其解除婚契,故三族之内只余其母一人, 与长安沈府、河西沈府内家丁仆役一同依律论处,以儆效尤。又因沈氏麾下未有参与谋逆者,故玄策军不受牵连,由穆氏暂领,仍照旧製驻守河西。
其二, 新帝就大烨与西逻和亲终止一事,与西逻磋商洽谈。
新帝反对先帝生前对西策略, 欲以互惠互利之商贸政策与西逻促和。
西逻老王痛失次子,却因和亲祸端起于西逻二王子,无可追究大烨,加之年事已高,无力为继,命西逻大王子代理国政。
西逻大王子本有亲近、学习中原以促本邦繁荣之意,愿接受大烨新帝和议,与大烨签订和盟达成共赢。
因大烨与西逻和亲一事起始的风波, 到此正式落幕。
待一切尘埃落定,世人再提起兴武帝, 既有褒扬其早年在位期间振兴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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